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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建设项目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5-04-0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决策部署,财政部于3月26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建设项目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5]17号),要求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进一步规范水利项目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确保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不影响水利项目建设进度。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一是优先安排水利项目评审。开展评审的地区对纳入年度投资评审工作计划的水利建设项目提前两个月通知同级水利部门。二是提高评审效率。对于小型民生水利项目原则上应在两周之内完成投资评审工作,最长不超过一个月,重大水利工程提前介入,与项目可研、初步设计审查同步进行,确保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三是强化评审监管。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对于投资评审拖延影响项目进度、随意核减投资或擅自降低工程建设标准的予以通报整改。
    《通知》的发布,充分体现了财政部对水利建设的高度重视。各地水利部门要抓紧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对接,把通知中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快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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