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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2018-01-26

安徽省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项目共涉及12个市、57个县(市、区),计划2018-2020年三个年度实施完成。建设任务下达后,安徽省水利厅高度重视,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强力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一是成立协调小组,强化力量部署。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项目是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项目建设任务重、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安徽省水利厅成立了专门协调小组,分管厅领导担任组长,省防办、省水文局和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分工协作、相互配合,负责全省项目的宏观管理和监督,协调处理项目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起草相关技术标准、开展工作指导与技术培训。

二是出台建管意见,强化制度建设。为规范和加强安徽省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管理工作,推进项目顺利实施,保障系统长效运行,安徽省认真总结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管理经验做法,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安徽省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和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落实省、市、县建设管理责任,规范工作程序,明确项目前期、招标采购、工期质量、项目验收和运行维护管理要求,为项目有序规范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及早动员部署,强化技术指导。建设任务下达后,省水利厅及时组织相关市县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对全省建设管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省协调小组相关单位在深入典型县开展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安徽省县级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试行)》,对编制大纲进行了解读培训。省防办安排专人分片滚动掌握各地编制进度,解答遇到的技术问题,每月定期通报编制进展情况。目前,省级实施方案已组织审查并上报国家防办备案;2018年度计划实施的22个县级实施方案已基本编制完成,进入省级合规性审核和市级审批阶段。

四是纳入民生工程,强化政策保障。安徽省高度重视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将其纳入安徽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项目与省政府民生工程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考核。省水利厅、财政厅和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安徽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实施方案项目清单》,明确了57个县(市、区)的建设任务,投资金额和省、市、县配套比例,制定了目标考核办法和要求,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政策和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