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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惠州市山洪灾害分析评价项目成果通过专家审查

2016-07-15

近日,广东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办在清远市召开清远、惠州市山洪灾害分析评价项目成果审查会。省水利厅副巡视员、省三防办常务副主任贺国庆和厅保障中心主任李观义出席了会议。

清远、惠州市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项目由省水文局统一承担,并组织广州、韶关、清远、惠州和梅州分局具体实施。项目承担单位对其中2453个自然村或高密度地区(集镇)进行详查,调查了2479个历史洪痕,核查各类监测站点2304个和无线预警广播145套等,调查各类涉水工程1120座。经过11个月全力奋战,共查清两市13个县涉及133个镇4799自然村(社区)的基本情况,对相应详查村落和高密度地区进行评价,编制完成县级各类调查评价报告5套(含附件)、市级调查和评价报告2套成果(含附件)以及完成707座简易水位站建设。

专家组听取了省水文局的汇报,认真审阅了清远、惠州市山洪灾害分析评价项目相关报告,高度肯定项目承担单位的各类调查评价成果和工作成效。经充分讨论,认为清远、惠州市山洪灾害分析评价项目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技术路线正确、方法合理可行,一致通过项目审查。

贺国庆指出,山洪灾害分析评价工作,是我省一项重要的非工程性惠民工作工程,该项工作任务量大、时间紧、技术要求高,项目承担单位克服各种困难,较好地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希望各有关单位尽快按专家及与会人员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成果,早日发挥防灾减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