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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招标公告

2015-07-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州市冷水滩区 2015 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 已由 湘防【 2015 】 20 号 文件批准并由冷发改许准字【2015】35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 ,资金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 永州市冷水滩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州市冷水滩区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

2.2 建设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

2.3 工程建设期:60日(日历日)

2.4 招标规模:108万元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范围: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完善设备采购及安装。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经销商;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与评价乙级资质或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以上;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确保本项目合同的履行。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 2015年7月14日 至 2015年7月20日 止(上午9:00~12:0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68号购买。

4.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证明: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2)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第(1)项除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补偿费用及解释说明

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对未中标的投标申请人不作任何解释说明。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5年08月0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时间: 2015年08月0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6.3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从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转入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祥见招标文件。

7.2缴纳时间: 2015年08月03日 (开标前一天,北京时间)16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单为准。

7.3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州市冷水滩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冷水滩区珍珠路679号

联系人: 李 先生

电 话:15874656216

招标代理: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68号

联 系 人: 陆 先生

电 话:18974669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