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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办检查调研陕西省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运行情况

2014-06-05

5月28~31日,国家防办防汛一处有关负责人,对陕西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及运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调研。

检查组先后赴西安市周至县、户县,安康市岚皋县,汉中市勉县检查调研,通过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从山洪灾害普查、雨水情自动监测、县级监测预警平 台等八个方面详细检查了项目建设进展、项目管理、工程质量等情况,听取了省、市、县防办关于项目建设情况及运行维护情况的汇报,并就进一步做好项目建设后 期运行维护与二期项目建设进行了座谈讨论。

检查组对陕西省山洪灾害项目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陕西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协调有力,组织管理规范,工作措施得力,整体推进有序, 效益发挥显著。同时,强调要抓好项目建设后期运行维护及二期项目建设任务,一要落实责任。项目建设所在地要落实各级责任人员,防汛主管部门和防汛行政责任 人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健全组织机构,细化落实目标责任,做到思想、组织、责任、措施到位,确保项目建设正常运行。二要加强系统、设备检测和调试。对已建 成项目要在每年汛前和汛后进行全面检测、调试,及时排除故障,确保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三要抓好人员培训。要加强技术培训与知识更新,建立 操作维护规程,切实提高各级防汛人员业务能力,确保项目建得成、用得好。四要大力加强宣传。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减灾效益,达到家喻户 晓,使山洪灾害防治工作在群众中入脑、入耳、入心,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避险意识。

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启动实施以来,陕西省各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工作,项目建设成效明显。截止目前,陕西省有98个县区列入了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5.8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