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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加强汛前检查确保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发挥预期效益

2018-06-29

按照国家防办《关于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检查的通知》(国汛办电〔2018〕40号)要求,今年汛前,各地把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作为汛前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采取县(市、区)自查和省、地市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山洪灾害监测系统、县级监测预警平台、预警系统、简易报警设施设备、责任制体系、预案体系等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及其运行维护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各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总体良好,群测群防各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并持续开展。同时,各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造册,并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保证已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汛期发挥防灾减灾效益。

截至目前,全国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2076个县均组织开展了自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相关地市派出400余个检查组进乡入村开展重点抽查。山西省对非工程措施逐项进行全面排查,对问题登记造册,将根据整改结果综合考量2018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绩效评价考评工作;辽宁省积极落实资金376万元对571处自动监测站点、55个县级平台服务器进行了更新改造,6月底前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安徽省防办对县级平台实行日巡查监测、周汇总、月通报制度,将站点到报率纳入对市级人民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内容,整改后站点到报率提高到90%左右,并督促各市、县利用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开展运行维护,力争社会化服务覆盖率超过60%;湖南省每周对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和雨水情遥测站点运行情况进行通报反馈,并通过微信平台连续15日进行情况通报,平台和自动监测站点故障率降低至3%以下;重庆市将抽查中发现的70条问题建立台账并明确整改措施,38个县均落实了运维单位,有问题的3个县级平台和部分站点已恢复正常运行;甘肃省进一步建立完善防汛巡回检查制度,在6-9月采取不定期方式随机派出工作组,每月督查检查2个市(州)4-6个县区,汛期做到检查县(市、区)全覆盖。

据统计,今年全国共有12.2万个自动水雨情站(含水文、气象共享站点)、30多万个简易站、2076个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130多万台套简易报警设施设备等投入汛期监测和预警,已累计向约28万名责任人发布转移预警短信536万多条,启动预警广播6.5万次,转移受山洪灾害威胁群众约4.7万人次,有效减免了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减少了灾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