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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山东省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县级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建设昌乐县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15-07-09

山东省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县级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建设(昌乐县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山东省水利厅、财政厅以鲁水汛旱字〔2015〕12号文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已组建,具备招标条件。受昌乐县水利局委托,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山东省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县级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建设(昌乐县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 招标内容

监理招标:监理招标为1个标段。工程实施方案批复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和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标投标人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 2015 年 7 月 8  日 ~ 2015 年 7 月 14 日。(8:30~11:30、13:3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投标固定人员。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 年 7 月 18 日 ~ 2015 年 7 月 22 日。(8:30~11:30、13:30~17:00)

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南侧(潍坊市东风街与东方路路口处南200米)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昌乐县水利局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3563621729

传 真:0536—6222992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恒兴、钱欣欣 联系电话:0536-2119675 15318909680

传 真:0536—2119675

地 址: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北首国安大厦1025室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