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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七里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毛垟片)招标公告

2015-07-27

一、 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的建设项目 景宁畲族自治县七里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毛垟片)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浙水汛[2015]12号,资金来源国有投资。

二、 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景宁县毛垟乡。

(2)建筑规模:景宁畲族自治县七里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毛垟片)位于景宁县毛垟乡,工程分布在毛垟乡炉西村及毛垟村,炉西村新建护岸285.08m,新建砼固河堰坝2座,新建钢砼固河堰坝1座;炉西坑口新建护岸343.83m,新建钢砼固河堰坝3座。

本项目为Ⅳ等项目。炉西段位于毛垟乡炉西村,主要保护对象为两岸村庄,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炉西坑口段位于毛垟乡毛垟村,地处毛垟乡政府附近保护对象为农田及村庄,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

(3)招标范围:景宁畲族自治县七里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毛垟片)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5) 招标控制价:另行公布 。

(6)质量要求:合格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三类人员均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4 、项目负责人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5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

6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将于2015 年7月24日起在“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审批中心网(http://www.jnspzx.com)”上发布并供下载。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七、招标人将于2015年8月18日9时30分在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人民北路75号)举行开标会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电话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县复兴西路56号 地 址:丽水市人民路403号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人: 叶女士

电 话:0578-5085355 联系电话:15325785575

发布时间: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