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湖北省谷城县重点山洪沟狮子岩河防洪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谷城县重点山洪沟狮子岩河防洪治理工程,已由鄂水利复[2015]1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谷城县重点山洪沟狮子岩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谷城县重点山洪沟狮子岩河防洪治理工程,位于谷城县茨河镇境内。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土建施工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工程范围内5.35km的河道进行疏挖,两岸生态护砌护岸总长9.15 km,其中右岸5.35 km ,左岸长3.8km。主要施工项目有土石方开挖与回填、混凝土浇筑、浆砌石砌筑等。
第二标段:工程建设监理标段。主要监理内容为:谷城县重点山洪沟狮子岩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建设工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施工承包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业绩;
(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以企业(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的财务报告为准;
(5)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6)拟派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和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与《襄阳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证书》登记人员相符;
(7)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襄阳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证书》和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8)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与《襄阳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证书》登记人员相符;外省投标企业还须同时具有《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3.2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须同时具有《襄阳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证书》和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4)近3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建设监理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河道治理工程监理业绩;
(5)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须与《襄阳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证书》登记人员相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5年8月6日上午9时至2015年8月24日17时30分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报名后按照网上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提示交纳费用,交纳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在网上报名或未在网上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4.3投标人需要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答疑澄清里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事宜。
4.4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08月26日09时30分整,地点: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襄阳市樊城区炮铺街3号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襄阳市人民政府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湖北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谷城县重点山洪沟狮子岩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谷城县城关镇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42号中南国际城A2座701室
联系人:尚原
电 话:027-87717417
传 真:027-87717420
电子邮件:TWWZB@126.com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