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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2011-11-18



 国家防总秘书长、水利部副部长刘宁讲话

 11月18日,国家防总秘书长、水利部副部长刘宁在国家防总指挥中心主持召开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视频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全力推进建设进度,保障建设质量,规范运行管理,以期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防灾减灾作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水务)厅(局)及财政、国土资源、气象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流域机构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2010年11月水利部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启动了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计划用3 年时间,初步建成覆盖全国1836个县级山洪灾害防治区的非工程措施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项目启动视频会上陈雷部长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领导的讲话要求,精心组织,攻坚克难,项目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一是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水利部和各地均成立了山洪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二是加大投入,落实建设资金。财政部先后两次共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8亿元,用于补助1100个县的项目建设,今年9月底又下达了2012年度736个县的中央补助资金预算计划;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已落实建设资金9.09亿元。三是制定标准,强化技术指导。印发了项目建设的技术要求、方案编制大纲、数据库表结构及数据上报要求等技术性文件,并多次召开技术交流培训会。四是开展检查,督促建设进度。水利部先后派出专家组和19个检查组赴各地开展督促检查,5月初开展多部门的联合调研,全力督导项目建设。五是加强管理,保证建设质量。编制了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项目验收的规定,明确了招标采购准入条件,在河南省召开了全国性的建设现场会。六是加强宣传,及时沟通信息。利用多种载体,定期通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总结交流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

目前,2010年度安排的项目均已完成60%以上,其中有8个省份准备近期初步验收;2011年度安排的项目均已编制实施方案,部分省份已经或正在招标。今年以来,项目建设的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取得了很好的防灾减灾效益。湖南、江西等地利用2009年试点和今年刚刚建成或正在建设的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体系,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前转移10多万群众,有效避免了人员伤亡。截至目前,今年全国因山洪灾害死亡413人、失踪121人,与1990年以来均值相比偏少近8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低,充分体现了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和建设成效。

会议指出,部分地区在项目建设管理方面还存在建设进度滞后、建设资金落实不到位、建设管理力度不够、监测站网布设有待协调、基层技术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以及运行维护管理薄弱等问题,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会议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山洪灾害防治工作。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深化对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采取强有力措施,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一要高度重视抓好建设进度。必须确保2010年度和2011年度项目在明年汛前建成,汛期发挥防洪减灾作用。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倒排工期,加大项目督查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多种方式督促整改。二要落实责任抓好资金落实。尚未落实建设资金的地方要加大协调力度,积极争取地方财政部门支持,足额落实地方建设资金。各地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按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资金。三要认真组织抓好前期工作。各地要强化基础工作,抓好实施方案的编制、审批和汇总等前期工作,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经济实用的原则编制实施方案。四要严格管理抓好招标采购。要加强项目招标采购的组织管理,建立招标采购准入制度和资格门槛,统一组织监测预警平台软件和专业要求高、通用性较强的监测预警设施设备的招标采购。五要严格把关抓好项目验收。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验收要求和规定,认真组织做好验收工作,加快验收进度,尽早发挥建设效益。验收中发现技术不能满足要求、质量不达标的项目,要坚决予以返工,并追究责任。六要认真负责抓好建后管护。各地要在加快项目建设的同时,建立健全良性的运行维护管理机制,落实运行维护管理人员和经费,确保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长期有效发挥效益。七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地方建设资金和运行维护管理经费,实现信息共享,确保按期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