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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总检查青海省山洪灾害防治工作

2014-05-23

查看县级监测预警系统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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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山洪灾害防治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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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监测设备

听取汇报
 

汛期将至,为了加强山洪灾害防治,5月20至21日,国家防总办公室、黄河水利委员会防总办公室工作组深入西宁市大通、湟源两县,对青海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秘书长、省水利厅副厅长张世丰,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同志一同检查。

青海省是山洪灾害易发、多发省份,山洪灾害防治是青海省防洪减灾体系中的薄弱环节。自2010年至2012年,青海省在26个县实施了以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共建成929处自动气温雨量监测站、31处六要素自动气象站、74处水位自动监测站,新建287个乡镇级无线广播预警站、1796个村级无线广播预警站,发放手摇报警器4176个,构建了26个项目县雨水情监测站网、预警网络及县级监测预警信息平台,编制县、乡(镇)及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2238个,并通过制作下发山洪灾害防御宣传手册、明白卡、光盘和制作安装山洪灾害防御警示牌、宣传栏,举办山洪灾害知识培训班、组织防御演练等形式,基本建成山洪灾害防治区的监测预警系统等非工程措施,有效避免了山洪灾害损失,使我省山洪灾害防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据统计,项目实施以来各县级预警系统在汛期发布预警23次,发布预警短信42万条(次),启动预警广播18次,安全转移0.6万人,成功避免了0.03万人伤亡。尤其在应对2013年8月21日大通县暴雨引发多条河(沟)山洪灾害的过程中,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预警系统及时发出1200余条信息,及时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1545人,有效避免了人员伤亡,减少了灾害造成的损失。

检查组先后到大通县朔北乡、东峡镇,湟源县水务局、城关镇、湟源水文站和省水利厅,实地检查了自动雨量监测站建设运行维护工作,现场观看了村、乡(镇)、县级监测、预警系统信息发布、实时监测操作演示,查阅了项目实施及宣传教育档案资料,听取了县、乡(镇)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情况介绍。检查组认为,青海省高度重视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实施、资金落实、管理运行规范有序,各监测站点及预测、预报、预警系统运行正常,项目建设取得了实效。汛期将至,检查组要求青海省要进一步加大雨情、水情监测密度,继续充实完善山洪灾害防御管理系统,加强系统运行管理维护力度,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实战水平,注重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加大山洪灾害防治工作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应对山洪灾害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的功能和作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