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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湖南省炎陵县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草坪河治理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2015-06-02

1 、招标条件

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草坪河治理工程设计项目已批准设计,项目业主为 炎陵县水利水电局 ,招标代理为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竞争。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草坪河治理工程设计项目。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炎陵县。

2.3 计划投资:总投资约1667万元。

2.4 计划设计周期:

2015年8月31日 前完成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草坪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间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准。

2.5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各设计阶段的地形测量和地质勘察工作)。

2.6 标段划分:1个包。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格营业执照;

3.2 本次设计招标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引调水、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的高级职称,同时担任过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的设计总负责人或副设计总负责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各专业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经验。

(5)根据湘水办[2014]54号文规定,必须是在国家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派代表于 2015年6月1日 至 2015年6月5日 (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须为设计总负责人)持以下证件和资料在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02室购买招标文件。

1 )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所投项目);

2 )公告发布后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限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的);

3 )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 )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的查询网页打印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应同时提交一套上述第4.1款中第1)~5)项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上述证件及资料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要求或身份证原件不是本人亲自携带以及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或超过报名时间的,均不予受理。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6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炎陵县水利水电局

地 址:炎陵县霞阳镇炎陵东路01号

联系人:邱电新

电 话: 1397410122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湖南省水电设计院内)

联系人:谭昭君 汪琛 朱虹

电 话:0731-85607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