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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今年首次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预警 有效指导各地开展防御工作

2017-09-12

河北省自今年7月5日起,由省水利厅、省气象局联合开展了山洪灾害气象预警工作,是北方第一个、全国第三个开展山洪灾害气象预警工作的省份。7月5日~8月31日,共发布山洪灾害预警14期,预警区域内未发生一起因山洪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事件。

山洪灾害一直是河北省防汛工作的重点、难点,特别是近年,河北省极端天气事件增多,强降雨引发的山洪灾害呈现多发、频发、重发趋势。

山洪灾害气象预警主要基于气象部门提供的未来24小时降水格点预报数据,并结合全省降雨实况,考虑山洪灾害防治区小流域的地形、地质、植被等下垫面特点和预警阈值以及人员居住分布、经济社会等情况,参考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情况,借助中国水科院开发的山洪灾害预警系统,通过专业分析和计算机处理,综合确定未来24小时降水导致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区域和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四级,即蓝色(可能发生)、黄色(可能性较大)、橙色(可能性大)、红色(可能性很大)。预警信息在河北省电视台天气预报中播出,并通过河北水利网、河北气象网同步发布。

据统计,7月5日~8月31日,河北省共制作山洪灾害气象预警58期,面向公众发布山洪灾害预警14期,预警落区23片次,其中橙色2片次,黄色3片次,蓝色18片次。通过发布预警信息,为公众和政府提前应对、规避风险赢得了宝贵时间。据统计,今年各地实际共转移群众5133人次,预警区域内未发生一起因山洪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事件。

7月22日,河北省委书记赵克志、副省长沈小平针对山洪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将山洪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及时传达至相关地区和单位,对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区域及时预警,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事件。《河北日报》、《燕赵都市报》、《燕赵晚报》、央视网、长城网、河北新闻网、搜狐、腾讯、凤凰网等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网络媒体,也都对河北省山洪灾害气象预警进行了报道,及时转载预警信息,扩大了预警的影响力和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