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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湖北省咸丰县关于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群测群防体系完善宣传品的二次询价公告

2015-06-16

依据湖北省咸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咸财采计【2015】941号计划函要求,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咸丰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委托,就该单位“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群测群防体系完善宣传品”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备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XFZFCG-2015-75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群测群防体系完善宣传品(第二次)

三、项目内容:

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群测群防体系完善宣传品:宣传栏 20个\警示牌 20个\宣传手册 5000册\明白卡5000张\光盘 300张\标语100处;项目总预算:9.75万元

四、采购单位:咸丰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五、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须提供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三)投标人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依法纳税相关资料①复印件。

(四)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五)投标人须具备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六)其他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六、参加询价供应商询价前必须向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递交18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商基本户转入中心保证金专户,请各投标人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账的情况,中心对保证金不直接收取现金,退还时银行手续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户名称:工行咸丰支行

账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558 8318 1700 0032 821

缴纳截止时间:2015年6月21日17:00止。

未按规定提交或者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达中心保证金专户的投标,视为无效标。

七、领取询价文件:

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15年6月15日-6月19日17:00(上班时间)。

领取询价文件要求:本询价文件需现场领取,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询价文件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股(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八、询价会议

询价会议时间:2015年6月22日15:00时;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6月22日14:30-15:20时(超时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询价会议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曹宗凯(0718-682242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宋学睿 周玉婷

联系电话:0718-6681323

传 真:0718-6681316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6月15日

解释:①两年依法纳税相关资料: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两年依法纳税证明复印件(证明的落款时间范围为2015年4月或4月以后)或者两年完整的完税凭证复印件(2013年4月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