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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加强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点运行维护 确保实时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2014-10-16

陕西省在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中,不断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护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自动监测站点数据信息报送及时准确。针对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全面投入运行的新形势,陕西省水利厅发出了《关于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点实时信息报送情况的通报》,对各市、县切实加强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建立管护制度。各市、县要对辖区内所建的全部自动监测站点统计并登记造册,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点,发现问题及时检查维护,确保汛期所有站点运行正常。陕西省规范全省防汛值班流程,要求各县区防汛值班人员每日8时、20时必须通过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系统查询辖区内所有自动站点运行情况并进行登记,并作为一项工作内容进行交接登记。汛期每月1日,各市防办要将上一个月全市所建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点运行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省防办。

二是明确管护责任。新建自动站点运行管理单位明确为各县区,并要求各县区逐个站点登记造册,统一建立维护档案,对自动站的缴费信息、故障信息、维护信息等建立台账,落实专人管理,责任人每年对自动站点的维护保养不少于3次,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检查维护或报修。水文部门要加强对全省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点信息的监管,既要做好信息的上报,也要对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点运行情况和信息上报情况进行监视统计,对一些不能上报信息的站点及时报告省防办,同时加强对异常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上报的准确性。

三是落实管护经费。陕西省防办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明确全省自动站点建成投用前3年的通信费由省级财政统一支付,之后每年的通信费和管护经费(水位雨量站3000元/年、自动雨量站1500元/年)由各县区承担。同时,省防办加大督导力度,将各地管护经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对各地新建自动站点信息报送情况逐日统计,每月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