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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省将全面建成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

2020-06-12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编制《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今年我省将在新民市、盘山县等6个县(市、区)实施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项目建设,计划在2020年底前建设完成。项目建成后,覆盖我省16个平原县(市、区)(不含大连)的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将基本成型。

2018年,我省启动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项目三年建设计划,建设内容包括洪涝灾害调查评价、自动监测系统、预警设施设备、建设监测预警平台、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开展应急救援保障系统等,项目总投资1.12亿元。2018年和2019年我省已完成了12个县(市、区)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累计完成项目投资7778万元两年来,通过项目建设完成了洪涝区调查评价工作,准确掌握了相关区域洪涝灾害危险区的基本情况;建设了较为系统和专业的洪涝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和监测预警信息管理系统,有效提高了基层洪涝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和水平。

今年,我省将重点对678个村开展洪涝灾害调查评价工作,新建自动雨量站、水位站、视频监测站,配置无线预警广播、简易雨量报警器、手摇报警器等预警设施。同时,新建4个县级监测预警平台、4个县级视频会议系统;将县级平台延伸到60个乡镇;共享4个县(市、区)的县级平台气象信息;将新民市县级数据共享到市级平台;共享整合3个区的市级平台;整合4个县的平台信息到辽宁省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平台;建立省、市、县三级水文数据共享平台。在基层防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方面,将在6个县配备4套县级应急救援工具、60套乡级应急救援工具及678套村级应急救援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