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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岚山区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2015-06-15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日照市水利局 的委托,就其日照市东港区、岚山区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 日照市水利局

联 系 人: 彭 涛

单位地址: 日照市北京路128号

联系电话: 0633-8866777

二、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济南路369号四季圣园北区南临街

联 系 人:邵珠华

联系电话:0633-8788369

传 真:0633-8165369

电子邮箱:hyhar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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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岚山区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项目

项目编号:WT-RZCG2015-1206

采购预算:386万元。

项目内容: 本次项目为日照市东港区、岚山区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及五莲县、莒县重点城镇集镇详查工作,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 .投标人须具有应具备水利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甲级资质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

3. 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时间:2015年06月15至2015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

3. 采购文件售价:150元/套,售出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4. 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4.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价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4.2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3 投标人须具有应具备水利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5 年07月06日 下午15:00-15:30采购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北楼,烟台路269号)四楼第六开标室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5 年07月06日 下午15:30。

八、开标日期、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于2015年07月06日下午15:30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北楼,烟台路269号)四楼第六开标室举行开标会议。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发布人:日照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年6月15日 9时35分6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