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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三部门联合出台政策文件保障基层防汛抗旱体系建设经费落实到位

2016-08-11

编者按:夯实基层防汛抗旱体系、提升基层防汛抗旱能力是最大程度减轻洪旱灾害损失的关键,但我国基层防汛抗旱体系普遍存在机构不健全、人才缺乏、资金和物资储备不足以及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报酬、防汛工作人员值班补助不落实等诸多问题。四川省政协将基层防汛抗旱体系建设作为专题协商重点内容,专题调研、大力推动。近日,四川省水利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落实基层防汛抗旱体系建设相关经费保障。现将四川省推进基层防汛抗旱体系建设经费落实到位的具体措施刊登,以供全国其他地区参考。

近日,四川省水利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出《关于落实基层防汛抗旱体系建设相关经费保障的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基层防汛抗旱体系建设工作,就全面落实基层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费用、防汛物资购置经费、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报酬、防汛人员值班费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落实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费用。为保障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长期发挥效益,水利部及四川省水利厅、财政厅相继出台多项管理措施,对保障自动监测系统、预警平台、群测群防体系等运行、维护等作出规定。各地要按照《四川省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系统运行维护经费测算办法(试行)》,合理确定、落实运行维护经费并纳入各级地方财政预算。

二是落实基层防汛物资购置经费。按照《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规定:省、市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在本省、市的防汛物资储备定额中按一定比例集中储备。四川省防指制定了《四川省防汛物资储备定额表》,明确了各市(州)应当储备的物资种类和总额,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将防汛储备物资购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按储备定额分期储备要求足额落实。各地要按照相关要求,足额配备防汛储备物资,落实防汛储备物资购置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

三是落实基层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报酬。基层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由当地群众或村(组)干部兼任,肩负着监测、预警、组织转移等职责,要求高、责任重。按照“劳有所得”的原则,各地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水利部门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情况和劳动力市场价格情况,合理制定基层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的报酬方案并足额落实到位。

四是落实基层防汛人员值班费用。防汛工作应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各地参与值班且未进行补休的值班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发放补助。

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将基层防汛抗旱体系建设相关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到按时拨付、足额到位、专款专用;相关单位进一步健全专项经费的使用审批和财务管理制度,细化补助标准,明确具体使用范围和审批、拨付流程,杜绝不合理支出,确保经费合理有效使用;根据自身职责范围研究制定保障经费落实的制度、机制,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确保按照国家、省相关工作要求逐一落实基层防汛抗旱体系建设相关经费。省级相关部门制定《基层防汛抗旱体系建设经费保障考评暂行办法》,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今后项目及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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