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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浙江省奉化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2015-02-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本市有关规定,经奉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的采购方式,就奉化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ZJ-NB15047/FHZFCG(2015)012D

二、采购单位:奉化市水利局

三、采购项目及供货要求:

产品名称:奉化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备

数量:1批

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投标报价:交钥匙工程价。(价格组成详见招标文件)

4.质保期:≥一年。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专门要求

(1)在宁波本地有常驻服务机构(以工商注册为准)。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1、购买招标文件事宜: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于采购中心集中报名现场当场收取;采购中心集中报名时间:自2015年03月04日至2015年03月06日16时止,到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南山路151号五楼)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表身份证。

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RMB15000.00)。2015年03月06日16时前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汇兑,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工行奉化中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以到达账户为准)。注:汇款时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书递交至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奉化市南山路151号五楼),截止时间2015年03月09日14:00时(北京时间)止,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5年03月09日14:00时(北京时间)。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交易厅(奉化市南山路151号五楼)。

八、业务咨询与联络:

招标人:奉化市水利局 联系人:范先生

代理单位: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联系人:唐先生、王先生0574-87179081、0574-28830072

交易场所联系人:罗女士 0574-88589815